省高管支隊昨日發布高速公路超速處罰新標準,將于10月1日起施行。
新標準針對小型車、大型車超速行為劃定4種處罰措施:警告;罰款200元,扣3分;罰款1000元,扣6分或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;罰款2000元,一律吊銷機動車駕駛證。
小型車超速20%以下的,處警告;超速20%低于50%的,罰款200元,扣3分;超速50%低于70%的,罰款1000元,扣6分或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;超速70%的,罰款2000元,一律吊銷機動車駕駛證。
大型車限速標準為,在小型車限速80公里、90公里路段降低10公里,在小型車限速100公里、110公里路段降低20公里。
大型車在限速70公里路段,時速90公里以下不予罰款;在限速80公里路段、時速100公里以下不予罰款。大型車超速20公里以上、50%以下,罰款200元,扣3分;超速50%以上的,一律罰款2000元,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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